个人经营贷款是指贷款人向自然人发放的用于解决其经营过程中所需资金周转的贷款
1.贷款对象:经营者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规定的境外自然人,且年龄在18(含)周岁至65(含)周岁之间,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有固定的详细的住所及联系电话,资信状况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记录,申请信用贷款的需经贷款人评定认可。
2.贷款用途:用于满足借款人及其所经营实体的日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
3.担保方式:采取抵押、质押、保证方式。
4.贷款额度:单户贷款不得超过500万元。
5.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以1年(含)以内的短期贷款为主,一般不超过3年;个人短期周转性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6.贷款利率:个人经营贷款利率按照《临高惠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人民币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执行。
7.还款方式:包括等额本息法、等额本金法、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法、按期付息任意还本法等。